回首頁>>土石流原理

 
 

 
   



 

 



   | 土石流的分類 | 土石流發生途徑 | 土石流的特性 | 土石流發生之徵兆 | 發生的基本條件 |
   | 土石流和降雨的關係 | 地震的影響 | 土石流的危害方式 |

       土石流發生的主要途 徑,大致可分為下列幾種:沖刷溪床造成土石流、沖刷溪流邊坡造成土石流、壩體崩塌造成土石流、地下水位升高形成土石流及其他途徑造成的土石流

【沖刷溪床造成土石流】
       沖刷溪流底床造成的土石流,是指溪床上原來就有相當厚度的土石堆積,洪水期間由於溪床表面沖蝕及地下水位上升,產生局部沖刷破壞,並逐漸擴大造成溪床整體破壞,而形成土石流。

【沖刷溪流邊坡造成土石流】
       沖刷溪流邊坡造成的土石流,則是指溪床邊坡不穩定而產生大量崩塌,這些不斷崩塌的大量土石,與溪溝洪水混合後形成土石流沿著溪流流動。

【壩體崩塌造成土石流】
       而壩體崩塌造成的土石流,是指溪流邊坡不穩定,以致產生大量崩塌,這些崩塌土石阻塞河道,形成一個小水壩,如堰塞湖,阻擋水流使溪水水位上升,當水位到達破壞水位,或高到超過土石堆時,造成土石堆崩塌而形成土石流。

【地下水位升高形成的土石流】
       至於地下水位升高形成的土石流,則是指地表下岩層細縫中的地下水,受到他處高水位壓力作用,產生極大的孔隙壓力,造成局部土體的破壞或土壤液化而形成土石流。

【其他途徑造成的土石流】
       其他途徑造成的土石流,是指除了前面四種土石流的發生途徑外,因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土石流,臺灣地區曾經在下列三種情況下發生過土石流 。

(1)第一種情況是因山坡上游泳池崩塌而造成土石流 :

    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十八日溫妮颱風襲臺,臺北市天母德行東路 338 巷內的民宅,其後山上方別墅的游泳池突然崩裂,大量水流沿著山坡流下,並急遽沖刷沿途坡面的表土層,而形成土石流,並淹沒一間三合院民宅,造成一家六死一傷的慘劇。

(2)第二種情況是因山坡上棄土場崩塌而造成土石流:

       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十八日瑞伯颱風襲台,臺北縣五股鄉登林路「臺聯工程木業裝潢公司」廠房後山上方灰渣場,因排水不良大量積水,造成灰渣場土堤潰決,形成土石流沿著山坡沖流而下,沖毀數間民房造成人員傷亡。

(3)第三種情況是因橋孔淤滿積水潰決而形成土石流:

       南投縣神木村神木國小前的霍薩溪橋,在民國八十五年賀伯颱風之前,其橋孔淨空約有十餘公尺,但在賀伯颱風之後,由於土石流的淤積,其淨空剩下不到兩公尺,賀伯颱風之後,數度小規模的土石流及河道輸沙使土石繼續淤積在橋孔下,終致橋孔完全被土石堵塞。民國八十七年五月九日,在一場小雨之後,由於橋孔淤滿溪水無法宣洩,致使霍薩溪橋上游溪面積水形成水塘,當水位逐漸升高到橋面時,橋面承受不了水的側向壓力,發生崩塌而形成土石流。這些土石流或許可歸類於壩體崩塌型土石流。